简介: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按月定额存储,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业务。(注:此处的“每月”按自然月计算。举例:假设客户首次存款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那么客户第二次只需在2014年1月前存入即可。)
存期:
分为1年、3年、5年期三种。
起存金额:
5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取款规定:
活存款金额由客户自定,续存的金额每月存入一次,必须与开户首次存入金额相同,中途如发生漏存,应在次月补存(即补存上月,存储本月);如连续两次漏存或者当月漏存,并未在次月补齐者则视为违约。如最后一个月漏存,则不得续存,并按实际存入金额与相关利率执行。
计息规定: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开户日所定利率计息。在原定存期内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逾期支取,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简介:
人民币活期储蓄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不限存期,凭存折(卡)和密码可随时存取现金的业务。
起存金额:
1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期:
不规定存期。
计息规定:
活期储蓄存款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均以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活期储蓄存款采用积数计息法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税后利息,并入本金起息。
简介:
个人通知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营业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的业务。
存取金额:
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存期:
不约定存期,按客户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取款规定:
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部分支取时,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低于5万元的,必须销户。
计息规定:
(一)通知存款支取时,营业机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二)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已办理通知手续且按时支取的:
1、支取金额与通知金额一致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
2、支取金额低于通知金额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剩余金额(通知金额减支取金额)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3、支取金额超过通知金额的,通知部分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超过金额(支取金额减通知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五)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简介: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随时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存期:
不规定存期,可以随时支取。
起存金额:
起存金额为50元。
计息规定:
活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付活期利息。 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三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存期半年以上(含),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存款一年以上(含),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简介: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和取息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分次支取利息,到期后一次支取本金的定期储蓄存款业务。
存期:
分为1年、3年、5年期三种。
起存金额:
5000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取款规定:
客户按照开户时约定的取息日,可以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取息日未到,不得提前支取利息;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提前支取本金,按照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并扣回多支付的利息。
计息规定:
1、取息日为:存本取息开户的周期月对应日;
2、客户凭存折按每个约定的周期支取利息一次,若客户在取息日未到我行取息,可在以后月份随时取息,但不计复息。
3、每周期月支取利息时不扣减利息税(如有),销户时一次性扣利息税(如有);
4、存本取息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折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存款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中对年对月对日法计算利息总额,再根据约定的取息次数计算每次取息金额;
5、提前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中实际天数法计算存期内利息,并从本金中扣收多付利息及利息税(如有);
6、逾期支取的,逾期本金部分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中实际天数法计息;
7、储户销户支取利息时,由于扣除利息税可能出现红字,应一次性从本金中扣回。
简介: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全部或部分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起存金额:
50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期:
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期六种类型。
存取款规定:
可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仅限一次。
计息规定:
活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或转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开户日(或转存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逾期支取,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简介: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和支取方式,本金一次性存入、分次支取,利息于期满结清的定期储蓄存款业务。
存期:
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
起存金额:
起存金额为1000元。
计息规定:
支取期分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
简介:
“易生利存款”是指个人客户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在发生全额提前支取时,根据实际续存天数向下按照整存整取最长期限进行一次靠档计息的产品。
起存金额:
1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期:
不规定存期。
计息规定:
1.如“易生利存款”续存天数未达到三个月提前销户,则按照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计算收益;
2.如“易生利存款”续存天数为三个月到一年(不含一年)之间,则按照靠档原则计算利息收益,利息计算公式为:客户开户金额*“易生利存款”续存天数*存入日对应靠档挂牌利率/360;
3.如“易生利存款”续存天数达到或超过一年,则按照对应整存整取到期方式计算利息。
“车易贷”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从事出租车、市内公交车、城乡公交车、城际客运班车营运以本人所有的营运车辆经营权作为质押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发放的贷款。
一、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含)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具有贷款行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固定住址;
(三)借款人身体健康,经济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和营运上岗资格;
(五)在贷款行所在地登记并办理合法车辆营运手续,营运车辆的所有权及经营权无争议,且投保所购车辆相应的机动车辆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我行,同时能将营运权质押给贷款行;
(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贷款记录;
(七)借款人需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并授权贷款人可以从该帐户中扣划贷款本息;
(八)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车易贷”贷款仅用于以下用途:
(一)更新营运车辆;
(二)本人正当合法的家庭消费;
(三)本人其他的合法经营活动,自有资金不得低于20%。
三、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贷款额度按照所经营车辆品种不同分为:
出租车最高金额不超过12万元(含12万元);
市内公交车最高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
城乡公交车最高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
城际客运班车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车辆营运证有效期, 且贷款到期日须在车辆营运权到期前六个月,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执行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相应上浮。“车易贷”贷款还款方式采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四、客户有贷款需求的,提供如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借款人及其财产共有人(质物有权处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者提供民政部门或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人提供贷款行所在地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完税证明(养路费、地税工商缴费证明、二级维护及车检费用)所属该营运证的车辆行车执照、车辆投保保险单及借款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如果营运车辆已经出租,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承租人同意随时终止租赁协议的书面证明;
(五)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简介:
我行推出了一款灵活计息存款产品——“七天利生利”存款,起存金额5万元,利率为1.755%。“利生利”个人存款是以个人通知存款业务为基础,附加自动通知、自动转存的存款产品。该产品在柜台签约后,存满七天计息一次,将本息作为本金继续滚动,既可像活期一样随时支取,存满七天还可享受定期七天收益,实现灵活计息。
存取金额:
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含)人民币。
存期:
七天为一个计息周期。
取款规定:
部分支取时,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低于5万元的,按活期储蓄存款计息。
计息规定:
(一)存满七天计息一次,将本息作为本金继续滚动。
(二)实际存期不足七天期限的,支取金额按一天利生利存款利率计息。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贷款条件的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由符合担保条件的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岁在60周岁之间,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0周岁;
(二)有本辖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三)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申请人、配偶无其他大额需要偿还的贷款和对外负债,在单位及社会具有良好的信用,无不良征信记录,未受过重大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借款人须在本行开立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
(六)能提供具备贷款人要求条件的保证人;
(七)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用途
包括住房装修、购买消费品、旅游、教育、生产经营周转等合理资金需求,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
(二)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
(三)向依《公司法》成立的法人企业投资;
(四)从事违法及其他风险性投资活动。
三、借款人的优惠借款权
符合以下任何一项的客户在村镇银行申请“公务宝”贷款时,均可享受优惠借款权:
(一)申请贷款前连续半年以上使用村镇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发生业务,并且每个月的业务量都在5笔以上的客户(以存折、卡的业务受理单等为凭);
(二)在村镇银行申请过两次以上“公务宝”贷款,并能够在贷款期限内及时偿还的。在申请贷款前连续三个月以上在村镇银行发生过业务,并且每个月的业务量都在3笔以上的客户(以存折、卡的业务受理单等为凭);
(三)对村镇银行机构、网点及员工提出建议(或批评)被采纳,该建议(或批评)对村镇银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的;
(四)在村镇银行代发工资超过6个月的单位员工;
四、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以借款人月平均收入为基数确定。一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元,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对正式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教职员工和行政事业编工作人员、有经营活动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月平均收入额的18—24倍;享有优惠借款权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月平均收入额的24—36倍。
借款人可以在确定的最高限额内多次申请并取得贷款。对已为他人提供借款保证的申请人,借款额度相应减少。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含);享有优惠借款权的借款人,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含);
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及客户信用水平情况不同,执行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相应上浮。
五、还款方式
根据借款期限不同,借款人可采用不同的还款方法。短期贷款采用一次性还本,按月(季)结息或利随本清的方式还款;超过一年期贷款原则上采用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还款。
六、客户贷款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担保人本人工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如非在职公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能够证明经营及收入的资料,比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税费凭证、施工(承包、采购)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租金收入单据、土地收入等;
(三)在村镇银行结算账户复印件;
(四)公务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个人工资性《收入证明》;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农户是指在大安惠民村镇银行所辖服务区内居住,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经济活动的自然人。
一、 借款人、担保人的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年龄加上贷款期限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借款人必须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借款人夫妻信用状况良好,借款人、担保人无不良贷款、无恶意违约信用记录,或有贷款不良记录但已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二、农户贷款种类和方式
农户贷款分为种植业贷款、养殖业贷款、多种经营贷款、农户消费贷款等。
农户贷款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和质押。保证方式包括一保一贷和多保一贷,即保证方式的保证人(自然人或者法人)可以是一人,也可是多人,但最多不能超过五人。
三、农户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农户贷款额度根据农户经营、消费项目种类、用途、实际投入及自有资金情况确定。农户核定贷款限额不能超过农户当年综合收入(剔除当年需偿还的其他债务)的80%。
种养植业农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月,养殖业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经营性农户贷款根据实际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三年。
贷款利率根据贷款种类、期限、风险程度、借款人诚信度等,实行差别利率,最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相应上浮。
四、还款方式
1.一年期采取利随本清一次性偿还的方式,跨年度按年末12月20日结息,之后到期一次性结清本息的方式。
2.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
五、提供材料
借款人向大安惠民村镇银行申请农户贷款,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土地承包书并填写书面申请书,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担保方式等等其他证明材料。
房产抵押贷款包括一般抵押贷款、最高额循环抵押贷款、最高额抵押贷款三种方式。个人房屋包括个人住房、车库和商用房。
(一)一般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房产作抵押,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以解决资金不足的一种信贷业务。
(二)最高额循环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所有的房产设定最高额抵押,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可循环使用的贷款。
(三)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所有的房产设定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抵押人在贷款最高额授信范围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作担保的一种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
借款人应该当为大安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
二、用途和条件
贷款用途包括房屋装修、购买消费品、旅游、教育、生产经营周转等合理资金需求,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身份,能够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其中,对于港澳台居民及外国自然人应持有有效居留许可证明(境外个人须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
(二)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三)在我行开立卡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
(四)借款人同意将本人或第三人的房产作为在我行申请贷款的抵押物;
(五)抵押物具备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条件、产权明晰;未被政府列入拆迁或城市改造规划范围;
(六)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个人商用房抵押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最高不超过70%。
贷款期限:应在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年龄、经济收入状况、还款能力、抵押物状况、房龄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个人住房一般抵押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个人房屋最高额抵押循环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贷款利率:根据抵押物及贷款期限、市场情况及客户信用水平情况不同,执行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相应上浮。
四、还款方式
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本按月(季)付息,约定还款等方式还款。
五、申请贷款提交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收支情况、资产情况、贷款申请等要素。
(二)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人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未婚、丧偶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证明: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要求盖单位公章或劳资部门印章)或其他有效还款来源证明、资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银行储蓄存折、存单、理财产品、股票、其他房屋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共有权人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六)借款人用第三人名下房产设定抵押的,应提供其抵押物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七)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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